当前位置: 首页 - 人力资源 - 培训发展 - 七大员过渡期培训取证进行中

培训发展

七大员过渡期培训取证进行中

发布时间:2021-12-01


        2021年11月26日,苏州住建局发布“关于实施建筑施工现场专业岗位人员任职过渡措施的通知”(苏建函建〔2021〕431号),明确:施工企业的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机械员(以下简称“施工人员”)等七类岗位人员,……可由所在企业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培训、任命。

        我公司立即行动起来,遵照区住建局的工作指导要求,一方面迅速组编七大员教育培训题库和试卷,一方面联系全体项目部,落实此项自主培训和取证工作。各项目部也主动把握机会,确定联系人,对照文件,梳理符合条件并拟任用的岗位人员,并收集身份证、照片和学历证书等资料,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考试合格后发证。

       2015年《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中,对现场管理人员明确为11类岗位,即,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劳务员、造价员、测量员、试验员、标准员、机械员11类岗位人员,其他不予认可。随后造价员证书改为“一二级造价师”,江苏省人社厅取消试验员岗位。另有取样员为苏州级培训取证人员。由此来看,此次过渡期取证,很大程度上落实了企业对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的主体责任。而其中的安全员培训和考试,继续沿用三天面授培训和机考。借此培训话题,恭喜希尔芯项目部梁工,发愤努力,再接再厉,夫妻双双通过安全员考试!  

祝愿每个项目部更好地以人为本,人证合一,保安全、保质量、控成本、掌进度,建好工程、培育人才,在工程建设中创造价值、为社会建设优质工程!


注:2018年12月,根据住建部《关于停止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核发证工作的通知》(建办人〔2018〕60号),江苏省住建厅发布了《关于停止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核发证工作的公告》(〔2018〕第29号),明确自2018年12月19日起,停止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以下简称“现场专业人员”)岗位考核发证及继续教育工作。同时根据人社部门职业资格清理工作相关要求,规定原证书可作为持证人员水平能力的证明继续使用。

        由于项目部管理人员事关重大,关于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的培训取证事宜还列上了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