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建函建〔2019〕362号
关于开展2019年下半年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住建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张家港保税区规建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实施〈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的通知》(苏住建建〔2016〕16号),为做好2019年下半年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奖励计分
请各地住建部门通知相关建筑业企业将2019年下半年度获得的奖项,及时录入苏州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系统(http://jzsc.szjsj.gov.cn/SZEnterpCMSys2016Page/LoginCA.aspx)。各地住建部门要及时做好良好信息审核工作,对符合加分标准的奖项在“奖励计分”模块进行录入。
二、关于日常巡查分、扣减计分
扣减计分包括重大事项扣分和一般事项扣分两部分,由各地住建部门依照扣分标准进行。请各地住建部门在11月29日之前完成日常巡查分、扣减计分信息填报工作。
请各地住建部门高度重视建筑业企业的日常信用评价工作,及时归集入库新增的奖励计分、日常巡查分以及扣减计分。
联系电话:苏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处,65217125;
市住房城乡建设信息中心,67572983、65109046。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1月12日